首先,必须明确说明一点,如果当事人想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那么必须双方同时到场,任何一方都无法单方面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想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双方共同到场是前提。
其次,该案例中,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另外,这里需要明确一点,诉讼离婚是由一方单方面提起,但是法院在受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后,会依法通知被告,因为在民事诉讼中,原告和被告的权利是平等的。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拿一个结婚证去民政局能离婚吗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