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承包的土地的财产权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人只有使用权,没有财产权。因为承包地不是逝者的个人财产,所以不是遗产,也就不能继承。 但这块地村里无权收回。农村的土地承包叫做“家庭联产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该家庭某成员去世,在承包期内并不影响该家庭有承包经营权,其份额由其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这叫做“生了不添,死了不去”。 一个户口本即为一个家庭。所以,具体到这个事,要看其父母生前的户口在谁的户口本上,确定了和谁一个户口本,那么,再去看看村里的土地账吧,他们承包的土地也一定在一个承包合同上。没有疑问了,就由这家继续经营。没有其他人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