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歇业后未注销登记,也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公司和清算主体为共同诉讼主体; 公司歇业后,被登记主管部门注销登记,但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 债务的,负有清算之责的主体 为诉讼主体。因此,只有经过合法的清算、注销程序,公司才能从法律意义上消灭,公司及负有清 算责任的清算主体才能免除相关的法 律责任。
二、 清算、注销的程序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 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 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 《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 办理清算组备案。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9、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三、清算、注销的内容
1、清算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
以上就是公司申请破产变相注销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