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要咨询的山林土地权属纠纷复议的问题, 山林权属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因对林木、林地所有权、使用权发生争执而引发的纠纷。山林权属纠纷较之一般民事纠纷有其显著特点。一是长期性。由于我国山林权属政策的多次变革, 历史上确权、划界工作的粗放 , 发生山林权属纠纷时涉及面广人多,事实难以查明,是非难以判定,对山林权属纠纷多数采取维持现状,求得暂时平息的做法, 使山林权属纠纷不能从法律上得到最终解决, 纠纷时间愈拖愈久,且可能随时复发。二是复杂性。一方面是引发纠纷的原因极其复杂:既有过去确权定界时工作差错、遗漏引起的;又有当地宗族等封建势力抬头挑唆引起的;还有因山权、林权分离,一方有山权却多年未经营管理,而另一方虽无山权却越界造林形成事实造成的等等;另一方面是处理纠纷极其复杂、困难,稍有不慎就容易引发群体性械斗、大规模毁林事件,影响社会稳定。三是破坏性。山林权属纠纷是争夺山林资源所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一旦发生纠纷,双方往往会尽其最大能力,以夺取现有经济利益为直接目的,而不顾资源的保护和再生,从而造成山林资源的毁灭性、掠夺性破坏。同时,还常常因此引发聚众械斗,造成人员伤亡,并不断实施野蛮的报复与反报复,对社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危害。因此,妥善调处山林纠纷,引导纠纷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执,是促进山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