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作为土地使用者,希望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续期申请,除非是出于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之需求而被收回,否则,此项申请应会得到批准。
在获得续期批准后,您将有机会与相关部门重新签署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需支付相应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用。
如此一来,您所拥有的房产所有权便可得以顺利延续。
然而,请注意,如果该房产因成为危房而面临强制拆除,则不在此列。
另一方面,若土地使用者未能及时申请续期,那么其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产将会被国家无偿收回。
届时,房屋所有权也将随之自动消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一条
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的法律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