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俗称为姘居。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
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当事人(被害人)要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不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公诉案件;
需要当事人(被害人)自行收集证据提交法院:
被害人和嫌疑人领取的结婚证;
嫌疑人和他人领取的结婚证;
嫌疑人和他人存在事实婚姻(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证据:朋友、邻居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等、双方发的亲密短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