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人为维持并不富裕的家庭生活才于去年多方筹借款项购买了本案中赖以生存的大货车,原本希望以靠运输为生,改善一下家人的生活,没想到买车时向亲戚朋友借来的款项还没有还完,却发生了本案的交通事故,使得并不宽裕的家庭经济因此而濒临绝境,但本案交通事故发生后,上诉人及家属还是尽自己所能支付了赔偿款人民币25000元,上诉人在一审庭审中明确向法庭表示,愿意在法律确定的范围内将本案中价值人民币20万元的肇事车辆依法折价或拍卖价款赔偿给被害人家属,上诉人现有年幼的女儿需要抚养,上有无经济收入的年迈的父母需要赡养,上诉人是家庭经济的支柱,现上诉人因被羁押,家庭已经濒临解体,为使上诉人的家庭能继续完整地存在,让年幼的孩子健康成长,为让年迈父母老有所养,上诉人请求上级法院能充分考虑:上诉人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给予了对方家属适当的赔偿及上诉人家庭的具体情况,交通肇事罪量刑事上诉状对上诉人能适用缓刑;而一审法院在量刑时并没有充分考虑这一情节,对上诉人进行了过重的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