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 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5、然后由单位或死亡职工家属带工伤认定决定书,死亡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死亡职工家庭成员情况(可以享受抚恤金的亲属),户口注销证明,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 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希望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