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特殊情形下,夫妻之间没有委托的代签行为,也可能构成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九条可以对签合同夫妻之间代签有效吗这一问题回答。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没有委托的情况下是无效的,夫妻一方代另一方签字必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委托手续。购房人通常情况下难以得知签字一方是否故意损害另外一方的权利,同时由于房产的价值较大,认定夫妻之间有互为代理的权限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