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要咨询的广西企业改制安置房文件的问题,委托代理人:陈志胜,广西众望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廖文娣,广西众望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上诉人苏子明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2014)贺八民二初字第10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于2015年6月25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代理审判员邓行奇担任审判长,代理审判员蒙晓华、张依传参加的合议庭,于2015年9月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书记员李经连担任法庭记录。上诉人苏子明及其委托代理人黄少忠、陈艳雄,被上诉人贺州市嘉润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陈志胜、廖文娣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