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员安置是针对国企变更改制后的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对于第一次实行承包制,并没有改变企业资产是国有的性质,因此工人依然是国企职工,对于要被安置的话,就需要有补偿金。
第一次没有安置而在2006年企业被低价卖给他人的做法是违法行为。因为企业的资产是国家的,而不是私人的。如果企业此时要实行私有或是股份制经营,国企的资产可以作为股份进入到新的企业中,变为国有企业或是国有控股企业,或是补偿员工变为私企。在改变企业改制前,人员要由国企职工变为合同工,这时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补偿。
1、企业实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与其他职工一样,在改制过程中劳动关系也要发生变化,或者离开企业,或者进入改制企业。其中,对离开企业或分流到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同样也应享有经济补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