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户口管理条例规定:父母,祖父母,子女,孙子女(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可以相互迁移户口。所以说,你的孩子完全可以落在他的爷爷奶奶的房屋内,也可以与爷爷奶奶落在一个户口本上。
新政策明确,遇到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或者户籍与常住地址(房产证)不符的,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主管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孩子户口随父母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有产权证,且实际常住在户口所在地,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按正常入学办理:
(1)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含武警);
(2)父母一方为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3)单亲、离异、户口两地家庭等。孩子户口跟老人(指孩子的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在一起,且实际常住在户口所在地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按正常入学办理:
(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
(2)父母双方是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3)父母双方户口在外地;
(4)因特殊原因,父母无能力照顾子女。孩子的户口单立,父母户口都不在,但已购买一套住房,产权证与孩子户口相一致,可按正常入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