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爷爷奶奶爸爸都死了谁继承
依照法律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及其顺位如下:
第一顺位:
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及父母;
第二顺位: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与外祖父母。
在遗产继承正式启动之后,将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进行继承,而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则无权参与继承。
若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皆已离世或放弃继承,那么才会轮到第二顺位的继承人进行继承。
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中,“子女”这一范畴涵盖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同样地,“父母”也包含了亲生父母、养父母以及存在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至于第二顺位的继承人,他们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二、爷爷奶奶有没有权探视孙子
离婚后爷爷奶奶对孙子是没有探视权的,探视权是只能针对孩子的父亲或者是母亲并且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其他人不享有探视权,也不能代替行驶。法律上是这样规定的,但现实生活当中可能孩子在小的时候都是由爷爷奶奶一手带大的,所以老人们的这种想法是可以理解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爷爷奶奶爸爸都死了谁继承”,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