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轮承包以后确定是自己的,田亩很清楚,但之后自己因为某种原因离开了家里外出打工,这期间田亩交由其他人去种。那么在再次土地确权的时候我们很多的农民朋友又想把自己原来的田再要回来,这中间可能就会出现一些相应的纠纷。
这可能是目前土地确权登记办证过程中碰到最多的也是最头疼的一个问题。因为我们现在土地确权的背景和二轮承包以后(《农村土地法》颁布之前)的土地承包的背景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我们现在承包土地,土地上没有任何负担,而且国家还有各种的惠农补贴,单补贴这一项加起来就有123.4元。如果说回到过去土地完全是另外一回事,当时每亩田承受的负担加起来可能有300元-500元左右,这是大背景完全不一样所导致的。
所以说当时有很多农民有的出去打工了,有的即使没有去打工但他土地不要了,土地负担太重了,让集团拿去种让邻居拿去种。那么现在确权,土地没有负担了,农业税也取消了,农民感到现在土地有收益了,流转也有费用,流转给其他人种可能要到800元-1200元/亩。那么现在情况就复杂了,但是政策和法律规定的非常明确,如果说是流转给别人的,那么承包权仍然属于原来的承包农户,具体怎么办由双方来协商,具体由当地村组、承包方、流转方进行协商,找到一个合理的方法让双方都能接受。
其实我们农民朋友们静下心来想一想,这中间应该还是有一个折中的办法来解决。
我们在下面调研时也碰到过很多种计较好的操作办法。比如说:承包方给流转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或者双方采取4:6或者5:5进行分配,这样让双方都能接受,主要是由双方来协商解决让大家都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