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的问题关于泰和县马市建房土地纠纷的相关法律都有什么,我有如下回答:
要区分土地的性质,如果是耕地,国家施行的是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因此,违法占用耕地的,应该被拆除。如果是宅基地的话,可以补办手续,缴纳罚款。
土地管理法规定: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因此,需要明确占用土地的性质。
如果是耕地,那么,很有可能会被拆除。
如果本身就是宅基地,那么,办理相应的手续应该可以的。具体的可以咨询当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