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者。根据《消法》和《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当受害人向生产者提出赔偿要求时,生产者不能以其与受害人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为由而拒绝承担责任,也不能以产品质量缺陷、并非其责任而是产品销售者或者其他人的责任为根据而拒绝受害人的要求。
2.销售者。当受害人向销售者提出赔偿要求后,销售者不论对产品质量缺陷是否负有责任,均应该首先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赔偿后,如果能够证明产品质量缺陷是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可以向生产者追偿,属于其他人过错的,销售者在赔偿后,可以向其他人追偿。
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简称,是企业或组织是合法经营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应。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违法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的持有人与营业执照的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消法》第37条规定: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