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交易的程度分,有直接租赁、杠杆租赁、回租租赁和转租赁等。
(1)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设备租赁的基本形式,以融通资金为主要目的。其特点是:
①不可撤消。这时一种不可解约的租赁,在基本租期内双方均无权撤消合同。
②完全付清。在基本租期内,设备只租给一个用户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累计总额为设备价款、利息及租赁公司的手续费之和。承租人付清全部租金后,设备的所有权即归于承租人。
③租期较长。基本租期一般相当于设备的有效寿命。
④承租人负责设备的选择、
保险
保养和维修等;出资人仅负责垫付贷款,购进承租人所需的设备,按期出租,以及享有设备的期末残值。
在融资租赁中,出租人实际上已将租赁所有权所引起的成本和风险全部转让给了承租人。拥有一项固定资产是要承担一定风险和成本的。所有权所引起的成本主要有因租赁物的维修、保险所花费的成本。所有权风险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①出售风险。一企业拥有某项资产后如因某种原因须将其脱手,往往要蒙受一定的损失,以低于买进的价格在市场上脱手。
②技术陈旧风险。一企业拥有的设备有可能因有技术更先进的同类设备出现,或因技术进步使同样设备的价格下降而贬值,从而使企业蒙受损失。
(2)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使以获得租赁物的使用权为目的。其主要特点是:
①可撤消性。这种租赁是一种可解约的租赁,在合理的条件下,承租人预先通知出租人即可解除租赁合同,或要求更换租赁物。
②经营租赁的期限一般比较短,远低于租赁物的经济寿命。
③不完全付清性。经营租赁的租金总额一般不足以弥补出租人的租赁物成本并使其获得正常收益,出租人在租赁期满时将其再出租或在市场上出售才能收回成本,因此,经营租赁不是全额清偿的租赁。
④出租人不仅负责提供租金信贷,而且要提供各种专门的技术设备。经营租赁中租赁物所有权引起的成本和风险全部由出租人承担。其租金一般较融资租赁为高。经营租赁的对象主要是那些技术进步快、用途较广泛或使用具有季节性的物品。
(3)正式租赁。
正式租赁是指一项符合国家有关税法,能真正享受租赁税收优惠待遇的租赁交易。正式租赁的出租人可享有加速折旧、投资减税等税收优惠;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可作为费用,从应纳税的收入中扣除,而且还能分享出租人获得的一部分减税,因此,租金较为廉价。
(4)租购式租赁与直接租赁。
租购式租赁是非正式租赁和有条件的销售租赁。它是指承租人在租期届满时,可以名义价留购设备并获得所有权的租赁交易。
许多国家把它看成一项分期付款交易,一般来讲租金很高。
直接租赁是指一项由出租人独自承担购买出租设备全部资金的租赁交易。
(5)回租与转租赁。
回租是承租人将其所拥有的物品出售给出租人,再从出租人手里将该物品重新租回,此种租赁形式称为回租。采用这种租赁方式可使承租人迅速回收购买物品的资金,加速资金周转。回租的对象多为已使用的旧物品。
转租赁是指租赁公司从另一家租赁公司租进物品,然后再将其转手租给用户。转租赁的主要目的,一是为了从其他租赁公司手中获得租金融通,从而扩大自己的租赁业务;二是为了利用各国间关于租赁的税务规定的差别以获得更多的免税好处。
租赁就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凡是当事人需要取得对方标的物的临时使用、收益而无须取得所有权,并且该物不是消耗物时,都可以适用租赁。租赁与借款、买卖等相比,有以下特点:一是租赁是转移财产使用权,而不转移物的所有权,这是租赁区别于买卖、赠与等转移财产所有权的特点。二是租赁具有临时性。租赁不适用于财产的永久性使用,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三是租赁合同为双方有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