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的问题未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未投保责任人需担责吗,我的回答如下:交强险系国家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保险制度,投保交强险是机动车投保义务人的法定义务,其目的在于充分保护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及时获得赔偿,同时分散机动车驾驶人员的风险。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第一款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体现了保险公司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是法定责任,只要有损失发生,保险公司就得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并不以事故车辆的责任大小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