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要明确事故责任,如果是对方全责,那么鉴定费用是由对方出的,不过先要由你垫付,在调节或起诉时再一并向对方主张;
2、如果不是对方全责,也一样是由你垫付的,在主张赔偿时,和其他需要赔偿的费用一起,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分摊。
看是谁对第一次的伤残鉴定有异议,由有异议的一方出资,若是受伤者本人的话则可以先出资,在后续理赔的时候把这笔款计入理赔金内。
在一般情况下,有些受害人在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之前,为准确计算应该得到赔偿的数额,会自行委托鉴定机构对伤残登记进行鉴定。但是到了诉讼阶段以后,肇事方会以属于受害人单方面委托的鉴定结论无效为由进行抗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肇事方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并且交纳鉴定费用的,没有特殊情况,法院都会准许。但这势必会影响案件的审理进度;并且,由于鉴定费用价格不菲,受害方往往需要为此提前支出一笔钱,最后未必得到法院接受。
以上就是对工伤等级鉴定费由谁出相关的规定有哪些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