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元。(赔偿金计算方式:2013年7月22日至2016年9月30日计为3.5年×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元×2倍=……元-已支付……元)
2、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被申请人原因导致申请人无法申领的失业保险金……元。(计算方式:2013年7月22日至2016年9月30日计为3年×3个月×桂政发(2015)13号规定的最低工资1400元×70%=……元)
3、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事实与理由:
2013年7月22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订立《劳动合同书》约定:
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即自2013年7月22日起至2015年7月22日止,此后申请人依约进入被申请人处工作,担任行政岗位一职,劳动合同在双方约定的2015年7月22日期限届满后,申请人依旧如往从事原行政岗位不变,但被申请人一直拒绝依法和申请人续签书面劳动合同,企图规避法定义务;更过分的是在2016年9月30日无预兆地向被申请人下发《辞退声明》:以“公司岗位整合的需要”为借口“辞退”申请人,但实际上令人不解地是在辞退申请人后,却又向社会大张旗鼓地另行招聘此岗位工作人员,申请人认为自己劳动期间恪尽职守、勤勤恳恳,均能出色胜任自己的劳动岗位,被申请人此举行为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
首先: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书》约定的劳动期限截止为2015年7月22日,届满后,直到2016年9月30日被申请人一直拒绝依法和申请人续签书面劳动合同,企图规避法定义务,依法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第二项“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规定认定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我国《劳动合同法》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没有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双方也没有出现《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劳动者就有权在用人单位一直工作下去,这是劳动者获得的职业稳定与保障的权利。
而本案中,被申请人在2016年9月30日单方无故向申请人下发《辞退声明》以“公司岗位整合的需要”为借口“辞退”申请人,此举违反上述法律规定,系违法解除合同无疑,应当承担《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不利后果支付赔偿金,即为申请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元。(赔偿金计算方式:2013年7月22日至2016年9月30日计为3.5年×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元×2倍=……元-已支付……元)
其次:
(1)、被申请人违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但本案中被申请人直到申请人工作1年以后即2014年7月才给申请人办理社保;更严重的是
(2)、在被申请人违法解除和申请人间的劳动关系后,无任何理由拒不在60日内开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决定书》,导致申请人无法按照《广西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有关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因为申请人无法取得上述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需要提交失业前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际操作中需要的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决定书》)。
因此,被申请人应当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规定,承担其违法行为造成申请人无法申领失业保险金损失,根据《广西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满1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失业保险金的具体发放标准为累计缴费时间不超过15年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即为申请请求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被申请人原因导致申请人无法申领的失业保险金……元。(计算方式:2013年7月22日至2016年9月30日计为3年×3个月×桂政发(2015)13号规定的最低工资1400元×70%=……元)。
最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前段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即为申请请求3: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便于申请人日后重新择业中使用。
综上,申请人为维护合法权利,特依法提起仲裁,请求裁决支持申请人请求事项。
此 致
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17年1月 日
以上是劳动仲裁经济补偿申请书范文,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