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国家并未制定针对某一地区的具体补偿标准,不同省市、不同区域的补偿标准都会有所差异。被征收人可以对货币及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进行选择,具体的补偿项目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以及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奖励补偿。其中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同等地段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即要符合“拆一补一”的基本原则。合法的征收程序中,征收部门要对补偿方案进行公告,被征收人具有知情权及异议权,如果为进行公告或认为补偿标准过低可以联系律师进行维权,依法争取提高补偿,有需要可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