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行政管理人进行传唤,应当依法使用《传唤证》。
2、公安机关对于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行政管理的人,民警亮明身份后,可以口头传唤。
3、违法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进行讯问查证。讯问违法嫌疑人,不得少于2名民警,讯问不满16周岁的违反治安行政管理行为人应通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到场。
4、公安机关讯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但对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照法律规定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批准,讯问查证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二十四小时。
5、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对证人不得适用传唤、留置盘问。
6、公安机关可以用此证传唤犯罪嫌疑人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