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主要股东变更所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调整)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照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公章
9、法人暂住证(原件)
变更股东名称(姓名)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 《指定(委托)书》;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 同意由于股东名称(姓名)变更而修改相应章程条款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 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的证明(法人股东名称变更,由该股东的登记机关出具名称变更证明;自然人股东姓名变更,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文件);
6.变更后的股东资格证明(一般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7. 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