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份确定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书仅供参考。劳动仲裁申请书申请人:A,男,汉族,身份证号:
430,住湖南省,代理人联系电话:。被申请人:B,住所地:广州市海珠区,联系电话:020-8417,020-8417。法定代表人:。仲裁请求: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11年4月25日起至今存在劳动关系。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是食品饮料(深圳)有限公司授权下的“”桶装水特约经销商,申请人于2011年4月25日入职被申请人处,被申请人安排申请人到其下属的东圃水店(天河区东圃大马路街号)处任送水工一职,为客户送桶装水。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工作期间,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未购买社保。2014年2月27日,申请人在送水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被申请人不为申请人申请工伤认定。综上,被申请人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向贵委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贵委依法从快裁决!此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