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和其他法定同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孙女仍然享有继承权、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即对公,按法定继承时,当出现儿子先于父母死亡情况时。否则奶奶的那一部分,也只是他所有的那一部分。就是说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孙女是有继承权的,必须满足继承法12条之规定。因为此房产应该为爷爷奶奶夫妻共有财产,爷爷对该房产只有一半的所有权,儿子的子女代位继承,如果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首先来看。就是说孙女在父亲死亡后。他就算立遗嘱全部给女儿,爷爷如果想把房产只继承给女儿,那么只能通过遗嘱的形式指定由女儿一人继承。而且这当中还涉及一个问题,是不是奶奶也这么认为。而儿媳妇要成为继承权人。这个情况下。如果能证明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代替父亲的位置享有爷爷奶奶遗产的继承权。只有奶奶也立遗嘱给女儿一个人,女儿才能独自继承全部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