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
由于我国现在实行的是8小时/日,40小时/周,20.83工作日(计算工资时为21.75工作日)/月工作制,因此,周六或者周日上班都属于加班,应支付《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不低于本人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加班费,公司星期日算二块一小时的加班费,显然是违法的,你有权要求公司补发被克扣的加班费。
其实你还漏掉了主要的权利,即公司需要从你参加工作之日起为你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
上述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
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聘请律师代为处理,但需要支付代理费。劳动仲裁可以申请律师,你的情况相对简单,完全可以自己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