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你好,我爸爸想申请仲裁委员,请问一下,成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仲裁委员会的设立是如何的?

帮助5人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匿名 2018-06-22 辽宁丹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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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包括:
    (1)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
    (2)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文件;
    (3)仲裁委员会章程;
    (4)必要的经费证明;
    (5)仲裁委员会住所证明;
    (6)聘任的仲裁委员会组成工作人员的聘书副本;
    (7)拟聘任的仲裁员名册。
    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至4人和委员7至11人组成。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仲裁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任届期满,更换1/3的组成人员。
    全文
    13 2018-06-22
  • 丹东答疑法务
    丹东答疑法务
    评分5.0 “解答有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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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指县、市、市辖区设立的裁处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组织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全文
    4 2020-11-17 23: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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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仲裁委员会的设立是如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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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与仲裁委员会的区别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与仲裁委员会的差异性 劳动争议仲裁委是调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间争议的综合性机构,成员包括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行业工会及用人单位高层管理人员代表。其职责为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探讨复杂或疑难争议,并实施全程监控与监督。同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还负责聘用和解聘专/兼职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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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仲裁委员会是什么?
仲裁委员会是一个常设仲裁机构,是一个常设仲裁机构。能独立、公平、高效地解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一般在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设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未设立登记的,仲裁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
1w浏览2024-10-30
仲裁委员会是如何设立的
[律师回复] 1、办理机构:各地司法局法制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必要的文件。
2、办理时限:审批时限为10日(即各地司法局应当在收到申请设立登记证明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设立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予以设立登记,并发给登记证书;对符合设立条件,但所提供的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在要求补正后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条件规定的,不予登记,并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和救济途径)。
3、申办对象资格: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必要的财产;
(3)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4)有聘任的仲裁员。附注:办理设立登记。
4、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提供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
(2)提供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文件;
(3)提供仲裁委员会章程;
(4)提供必要的经费证明;
(5)提供仲裁委员会住所证明;
(6)提供聘任的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聘书副本;
(7)提供拟聘任的仲裁员名册。
5、办理程序: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向各地司法局办理设立登记;各地司法局对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登记,自做出登记之日起生效,予以公告,并报司法部备案。
6、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
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登记
1、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2、登记条件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
3、办理程序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按相关程序办理;
4、办理时限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相关申报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许可规定的期限内;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1)、设立登记申请书;
(2)、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人民政府文件;
(3)、仲裁委员会章程;
(4)、必要的经费证明;
(5)、仲裁委员会住所证明;
(6)、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聘书副本及其登记表;
(7)、拟聘任的仲裁员名册及其简历表;
(8)、筹备基本情况报告;
(9)、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7、申请书示范文本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相关表式可向省司法厅行批服务大厅索取。
仲裁委员会的概念
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是、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
一般在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并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未经设立登记的,其仲裁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
仲裁委员会的职责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官方身份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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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员会的设立
10w+浏览2024-11-16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与仲裁委员会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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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仲裁委员会的含义
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是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一般在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1w浏览2025-01-26
仲裁委员会是如何设立的
[律师回复] 1、办理机构:各地司法局法制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必要的文件。
2、办理时限:审批时限为10日(即各地司法局应当在收到申请设立登记证明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设立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予以设立登记,并发给登记证书;对符合设立条件,但所提供的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在要求补正后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条件规定的,不予登记,并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和救济途径)。
3、申办对象资格: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必要的财产;
(3)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4)有聘任的仲裁员。附注:办理设立登记。
4、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提供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
(2)提供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文件;
(3)提供仲裁委员会章程;
(4)提供必要的经费证明;
(5)提供仲裁委员会住所证明;
(6)提供聘任的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聘书副本;
(7)提供拟聘任的仲裁员名册。
5、办理程序: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向各地司法局办理设立登记;各地司法局对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登记,自做出登记之日起生效,予以公告,并报司法部备案。
6、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
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登记
1、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2、登记条件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
3、办理程序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按相关程序办理;
4、办理时限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相关申报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许可规定的期限内;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1)、设立登记申请书;
(2)、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人民政府文件;
(3)、仲裁委员会章程;
(4)、必要的经费证明;
(5)、仲裁委员会住所证明;
(6)、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聘书副本及其登记表;
(7)、拟聘任的仲裁员名册及其简历表;
(8)、筹备基本情况报告;
(9)、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7、申请书示范文本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相关表式可向省司法厅行批服务大厅索取。
仲裁委员会的概念
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是、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
一般在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并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未经设立登记的,其仲裁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
仲裁委员会的职责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官方身份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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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员会具备的条件,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程序
10w+浏览2023-09-15
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错误怎么补救
出现错误的仲裁裁决可以重新作出裁决,也可以进行补正,要对错误的事项进行说明。仲裁裁决是由仲裁机构作出的,对双方当事人都具备法律约束力,仲裁裁决下达之后,当事人要按照裁决中的要求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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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仲裁委员会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仲裁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必要的财产;(三)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四)有聘任的仲裁员。仲裁委员会的章程应当依照本法制定。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四人和委员七至十一人组成。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1w浏览2024-10-05
仲裁委员会是如何设立的
[律师回复] 1、办理机构:各地司法局法制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必要的文件。
2、办理时限:审批时限为10日(即各地司法局应当在收到申请设立登记证明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设立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予以设立登记,并发给登记证书;对符合设立条件,但所提供的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在要求补正后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条件规定的,不予登记,并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和救济途径)。
3、申办对象资格: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必要的财产;
(3)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4)有聘任的仲裁员。附注:办理设立登记。
4、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提供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
(2)提供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文件;
(3)提供仲裁委员会章程;
(4)提供必要的经费证明;
(5)提供仲裁委员会住所证明;
(6)提供聘任的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聘书副本;
(7)提供拟聘任的仲裁员名册。
5、办理程序: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向各地司法局办理设立登记;各地司法局对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登记,自做出登记之日起生效,予以公告,并报司法部备案。
6、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
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登记
1、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2、登记条件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
3、办理程序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按相关程序办理;
4、办理时限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相关申报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许可规定的期限内;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1)、设立登记申请书;
(2)、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人民政府文件;
(3)、仲裁委员会章程;
(4)、必要的经费证明;
(5)、仲裁委员会住所证明;
(6)、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聘书副本及其登记表;
(7)、拟聘任的仲裁员名册及其简历表;
(8)、筹备基本情况报告;
(9)、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7、申请书示范文本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相关表式可向省司法厅行批服务大厅索取。
仲裁委员会的概念
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是、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
一般在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并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未经设立登记的,其仲裁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
仲裁委员会的职责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官方身份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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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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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可以是什么人?
仲裁员是根据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在法律和仲裁规则许可的范围内,以其专业知识和判断力为当事人审理案件,其裁决对当事人有约束力并可强制执行的人。仲裁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充任裁决者角色。他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交必要的证据材料,有权主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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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仲裁委员是否会仲裁有效
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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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员会是如何设立的
[律师回复] 1、办理机构:各地司法局法制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必要的文件。
2、办理时限:审批时限为10日(即各地司法局应当在收到申请设立登记证明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设立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予以设立登记,并发给登记证书;对符合设立条件,但所提供的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在要求补正后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条件规定的,不予登记,并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和救济途径)。
3、申办对象资格: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必要的财产;
(3)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4)有聘任的仲裁员。附注:办理设立登记。
4、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提供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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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提供拟聘任的仲裁员名册。
5、办理程序: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向各地司法局办理设立登记;各地司法局对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登记,自做出登记之日起生效,予以公告,并报司法部备案。
6、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
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登记
1、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2、登记条件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
3、办理程序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按相关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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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费标准:不收费
6、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1)、设立登记申请书;
(2)、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人民政府文件;
(3)、仲裁委员会章程;
(4)、必要的经费证明;
(5)、仲裁委员会住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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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拟聘任的仲裁员名册及其简历表;
(8)、筹备基本情况报告;
(9)、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7、申请书示范文本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相关表式可向省司法厅行批服务大厅索取。
仲裁委员会的概念
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是、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
一般在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并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未经设立登记的,其仲裁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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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官方身份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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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仲裁委员会意识到自身所作出的仲裁裁决存在误差,其有权通过作出另一份裁决来予以纠正。 对于已经产生法律效应的裁决书,如果主任级别以上的官员认为确实存在误差并需要重新处理,他们应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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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员会是如何设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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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理时限:审批时限为10日(即各地司法局应当在收到申请设立登记证明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设立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予以设立登记,并发给登记证书;对符合设立条件,但所提供的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在要求补正后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条件规定的,不予登记,并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和救济途径)。
3、申办对象资格: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必要的财产;
(3)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4)有聘任的仲裁员。附注:办理设立登记。
4、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提供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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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提供拟聘任的仲裁员名册。
5、办理程序: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向各地司法局办理设立登记;各地司法局对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登记,自做出登记之日起生效,予以公告,并报司法部备案。
6、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
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登记
1、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2、登记条件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
3、办理程序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按相关程序办理;
4、办理时限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相关申报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许可规定的期限内;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1)、设立登记申请书;
(2)、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人民政府文件;
(3)、仲裁委员会章程;
(4)、必要的经费证明;
(5)、仲裁委员会住所证明;
(6)、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聘书副本及其登记表;
(7)、拟聘任的仲裁员名册及其简历表;
(8)、筹备基本情况报告;
(9)、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7、申请书示范文本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相关表式可向省司法厅行批服务大厅索取。
仲裁委员会的概念
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是、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
一般在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并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未经设立登记的,其仲裁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
仲裁委员会的职责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官方身份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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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仲裁仲裁委员会
10w+浏览2023-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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