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执行带薪年休假, 可以申请仲裁,但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
因为这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只能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只有在对仲裁的裁决不服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及第八十三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