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薪资福利不变,是指可以按照前12月平均工资计算,包含奖金,福利、年终奖,可以扣除加班费部分。不满12个月的,以前几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刚入职的,以入职约定的工资计算。
超过停工留薪期的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也就是超过12月,如果没有经过鉴定,递交病假单的,就是病假了,没递交的或许可以算事假。
病假工资,有病假工资的计算方式。以上是对工伤期间按最低工资发放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您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