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中发生工伤,应当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责任。
劳务派遣公司和员工的关系是劳动合同关系,是真正的用人单位,工作地的用工单位和员工的
关系只是劳务关系(借调关系),所以员工在工作时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的应
该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责任。
(1)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
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
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
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
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
待遇费用。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第四
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
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
伤认定申请。
(3)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
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
出工伤认定申请。
(4)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
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
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以上是派遣员工工伤工资由谁支付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