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关于校园贷法律如何限制的一些内容,第二,禁止“校园贷”彰显企业的有限自利。有限自利要求企业在可以选择和衡量的范围内,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成本的权衡。“校园贷”被禁之前,许多学者对“校园贷”持肯定态度,认为法无明文规定即可为。这是一个长期以来人们屡试不爽的命题,但细加分析发现,我们在使用这个命题的同时为它加上了一个虚设性的前提,即假设除法规范外,没有其他规范的存在。事实上,无论从逻辑上还是在实践中,从法无明文禁止之处并不能必然推导出权利,因为社会控制的手段并非只有法,法规范只是社会规范中的一种。正如企业在经营和创造利润的同时,不仅要遵循法律规定,还要遵循除法律规定外的商业道德和伦理规范,而商业道德的重要动机和基础就是有限自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