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刑法第140条规定,销售伪劣烟草制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办理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第一条规定:“伪劣烟草制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140条规定的销售金额3倍?15万元?,非法经营罪销售假烟危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伪劣烟草制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1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200万元以上的,分别依照刑法第140条规定的各量刑档次定罪处罚。据此,结合本案案情,49400元应定为销售伪劣产品的既遂数额,但未达到立案标准5万元,未销售的假烟货值金额是244760元,应认定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