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人对于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不是很清楚。现阶段的检验内容是什么?以下是中国建筑网整理的关于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具体对象和内容。
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包含以下检验评定标准: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JJI—90)
《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JJ2—90)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JJ3—90)
《城市供热管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JJ4—90)
市政工程的质量应由施工单位初验合格后,将验评资料(包括装订成册的质量保证资料)提交建设单位或质量监督部门。经确认后,方可进行质量等级核定。
建设单位或质量监督部门对申报工程中实测项目予以抽查。如抽查的合格率与施工单位验评的合格率误差在5%以内时,应承认施工单位的验评结果。否则以抽查结果为准。抽查量如下:
一、道路工程:不少于总长度(或总面积)的1/10,且不少于200米(或3000平方米)。
二、桥梁工程:不少于全桥总孔数的1/3,且不少于3孔,不足3孔者全查。
三、排水工程和城市供热管网工程:不少于总数的1/10,且不少于5个井(室)段。不足5个井(室)段者全查。
市政工程质量等级核定,应按工程的外观项目、实测项目、质量保证资料顺序进行,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
外观项目的验收表应采用本规定附表的统一格式,实测项目的验评表应采用本规定附表二的统一格式,质量保证资料的验评表应采用本规定附表三的统一格式,综合评定表应采用规定附表四的统一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