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离婚时放弃未分割财产的继承权的相关内容是如下在现实生活中,离婚发生在继承发生后,遗产未分割前的情况大量存在,此时,遗产一直处于全体继承人共有的状态。在遗产分割前夫妻离婚,继承遗产的一方通常可以与其他继承人达成“默契”,不分割遗产,一直保持共有遗产的状态。而此时,离婚的另一方想要分割这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则面临困难。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五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这个另行起诉给作为离婚当事人而非继承人的一方将带来诸多不便。
另行起诉意味着法院将对离婚做出处理,而对该部分夫妻共同财产不予处理,非继承人一方的离婚当事人需要在遗产分割后另行起诉。作为继承人一方的当事人很容易跟其他继承人达成“默契”,不分割遗产。一旦婚姻关系解除,不是继承人的一方没有夫妻代理权,如果也没有代位权的话,连分割遗产的程序都启动不了,且难知道遗产是否已经被分割,诉讼时效从何时开始计算也没法把握,故而对自己的权利认识处在不自觉的状态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