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超过1年,如超过半年了,会被要求加审、加评一期。评估基准日是评估结果成立的日期,评估结果有效期通常 自评估基准日起不超过一年。理论上,评估基准日应当与上市 公司并购重组行为实现日越接近越好。因为评估基准日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为实现日越远,评估基准日后标的企业所处经 营环境、市场环境等条件变化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评 估结果与并购重组委审核时资产当前的市场价值发生重大偏差 的可能性越大。偏差太大时,需要调整评估基准日,重新出具 评估报告或估值报告。实务操作中,通常要结合并购重组方案的具体情况,综合 考虑上市公司停复牌日期、上市公司及时提交标的企业经审计 的财务会计报告等评估所需资料的可行性、评估机构履行评估 程序所必要的时间等因素确定评估基准日。并购重组方案考虑 了业绩补偿的,还会根据并购重组实施完毕后3年内业绩的完 成情况选择适当的评估基准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