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大伯的女儿要个丈夫离婚,但是还有一些财产分割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请问下股东转让前的债权债务清偿协议如何分配

帮助10人 4.9w浏览 匿名 2018-07-04 吉林吉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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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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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前购买并全额支付了房款的,属婚前财产,不过要举证
    婚前房屋已过户至配偶名下的,属于共同财产
    房屋婚后买的,房屋一人一半,贷款一人一半,不过可以归并
    借款一般要提供借条及债权人出庭作证,最高院司法解释二,建议看看
    现在对债权人利益保护很好,对非实际借债的婚姻一方不利
    理论上来说,你不知道的债务,你也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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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201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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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离婚财产分配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股东转让前的债权债务清偿协议。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全文
    13 201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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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管辖权问题
债权对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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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诉讼主体问题
债的权利主体是债权人,债的义务主体是债务人。债的实现取决于债务人的履行。如果引起诉讼,原债权人才是适格当的诉讼主体。在债务承担情况下,债务人则必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后才能退出债的关系,否则引起诉讼,原债务人仍然是适格的诉讼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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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给股东分红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若企业在连续五年内都保持盈利状况而未向各股东进行利润分配,并且完全满足了公司章程中关于分配利润的相关条款和要求,那么对于那些在股东大会上对该决定表示反对并投票的股东而言,他们有权请求公司以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来收购其持有的股份。
此举是为了维护股东们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出资后所享有的资产权益得到全面保障。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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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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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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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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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不配合股权转让怎么办?
股东不配合股权转让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因为实际上股权的转让是需要公司内部的股东配合,否则的话相对来说手续是非常的麻烦的,这个时候最好还是需要找出不配合的真正原因,然后尽量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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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被告猥亵罪应该怎么澄清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关于猥亵罪相关案件的辩护过程中,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辩护策略:
首先,辩护律师将对被指控的嫌疑人发表辩护词,其中需包含辩护人对于此案的辩护观点以及针对被告人的具体量刑建议。
其次,辩护意见应当基于猥亵罪的实际犯罪行为及相关证据展开论述;
量刑建议则需要依据犯罪情节的严重性与程度来提出。
同时,被告人的精神健康状况及其心理问题亦可作为量刑时的重要参考因素,对此应予以充分阐述。
此外,原告是否已表示谅解以及被告人的家庭背景等因素同样值得我们在量刑时予以关注并进行深入探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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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私下分配协议是否合法?
股东私下分配协议是合法的,因为对于一个公司的股东来说,他们之所以投资入股,就是想要在年终的时候能够分得一定的财产方面的权益,所以私底下进行一个财产方面的约定,只要所有的股东都同意的话,那么自然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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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抢夺罪广东立案量刑标准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构成抢夺犯罪的司法裁定如下:
若行为者在进行抢夺时涉及到公共或私人财物且数额较大者,或者是实施了多次抢夺行为,此时应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且附加或者单独罚款;
倘若行为者所涉及的抢夺金额达到巨大程度甚至有其他更为严重的情节存在,将被判以三年至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同时也需要缴纳罚金;
最后,如果行为者所涉及的抢夺金额极其庞大或者存在其他极其严重的情节,会被判处十年乃至无期的有期徒刑,并且需要同时缴纳罚金或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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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债务分配的相关问题
确定离婚债务分割首先需要确定离婚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而夫妻一方债务的,则需要一方对自己所负债务进行偿还。因此,离婚债务如何分割关键是要确定离婚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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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一人有限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在哪些情况下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关于股东需承担连带责任的具体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点,针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当股东无法举证证实公司财产与个人资产相互独立的情况下,他们应为公司债务承担起连带责任。
第二点,公司股东若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以及股东有限责任之权利的行为,以逃脱债务之名,严重侵害了公司债权人之利益的,那么这类股东应对公司债务负担起连带责任。
第三点,在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之后,如果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值相较于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价值明显偏低,那么应当由支付该出资的股东来弥补其差额;
而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参与其中的其他股东也需要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其次,连带责任又被称为“连带债务”,是民事责任的一种重要类型。
它指的是多个债务人就同一笔债务各自承担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
也就是说,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中的任意一人、数人或者全体人员提出要求,要求他们同时或者依次,部分或者全部地偿还债务。
例如,在合伙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向合伙成员中的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人员提出要求,要求他们同时或者依次,部分或者全部地偿还合伙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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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的东西是假货但是不知情商家该承担何责
[律师回复] 解析:
倘若行为人不懂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的相关规定,即便他已触犯此违法行为,但他并不知情该案涉及到的罪名,这也不能作为逃避处罚的借口。
实际上,判断是否构成该罪需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
首先,行为人必须明确知道自己所销售的商品为伪劣产品;
其次,他需要意识到这种情况有可能发生,并且对此类商品具有辨别能力。
我们强调的是,行为人不能因缺乏对该罪的认知而逃脱法律制裁。
生产经营者若在产品制造或销售过程中存在恶意掺杂、故意造假、以次充好等行为,使优质产品被伪装成低质量或不符合标准之产品,从而获取高额利润,其销售金额达到五万元以上且不足二十万元时,将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责任,同时还需承担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两倍以下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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