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新预算法已经实施,规定除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国发[2014]43号文件中也明确规定,政府债务不得通过企业举借,企业债务不得推给政府偿还。也就是说,2015年后,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务不属于政府债务。而驻马店市公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其于2015年9月与中国建设银行驻马店分行签订了建驻营基建[2015]153号合同,同月该行发放贷款6.4亿元,这笔贷款本息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列入了市财政中长期规划与财政预算。而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1.78亿元信托贷款本息也被列入政府财政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预算。
其次,驻马店市政府两次通过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做出承诺、要求,市财政局据此向中国建设银行驻马店分行出具了承诺函。
再次,中国建设银行驻马店分行存在违法违规提供融资行为。此前银监会已经对该行以及相关责任人做出了相应的罚款和处罚。
2017年1月初,财政部分别致函内蒙古自治区、山东、河南、重庆、四川5个地方政府及商务部、银监会2个部委,建议对辖内部分县市及金融机构涉嫌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的行为进行核实。针对政府购买服务,6月2日,《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也做出了明确要求和规定。上文为您解答政府购买合同算违规担保吗 这个问题请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