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卖方):
乙方(购买方):
双方同意就下列设备的买卖事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设备回购担保合同:
一、甲方资源向乙方回购在()年()月()日出售给乙方的()上述设备。
二、甲乙双方议定甲方回购上述商品房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三、回购期限:甲方回购上述商品房的时限为()年()月()日之前。
四、违约责任:经双方协商决定在回购上述商品房的时限内甲方无法履行回购的,则视甲方违约,甲方须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乙方祝福房价总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同时按照违约天数每天支付房价总额千分之五的管理费。违约五日后(即()年()月()日)则视为甲方自动放弃回购权利,并不得再次主张回购权利。
五、甲方在回购期限内全款回购的,如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为)的回购过程中由于二次交易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初次办理房产所产生的税费由出卖方()全部承担。
六、甲方在回购期限内回购的,乙方务必在1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协助甲方办理房屋权属的过户手续,直至过户完成。
七、如甲方在借款到期日前全额还款,乙方若不配合或拒绝甲方回购,则需按照该栋房产的市面价值的五倍赔偿,并由乙方追究甲方违约责任,并且由担保方()作为担保代偿。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担保方各持一份。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及担保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担保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