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乙方:
基金 丙方:
企业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乙双方于 2011 年 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丙方保证金额为乙方根据 《合作协议》 向甲方提供的资金 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
第二条、丙方对上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约定 偿还资金本息和相应费用,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 索款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元 月 日签订的《合作协议》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第三条、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 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 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条、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 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承担。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使用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长主合同项下权利义务或者变 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当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方三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本合同的保证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约定的本金、 利息、费用的数额而相应扣减。
第八条、丙方代甲方清偿本息、费用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当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1第十条、本合同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终止和本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的,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 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保证总额的 方收取违约金。
2、 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 应由变更后的机构按保证总额的 还应赔偿乙方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因自身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丙方实际损失的,应当支 付违约金,赔偿丙方损失及相关费用。
4、 甲方和乙方未经丙方同意, 擅自延长主合同项下权利义务或者变更主合同 其他条款的,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担保义务。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
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北京仲裁委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其它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协商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
第十四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向 %向丙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2
甲方(贷款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担保人):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借款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本文由集整理愿贷予乙方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于订立本约定同时,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借款协议,共同遵守。
二、借款利息(日息)千分之 元人民币。
三、利息的给付:乙方 不得拖欠。
四、借款期限为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六、到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息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七、乙方还款担保人 ,为明确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同时借款人,担保人愿以其合法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人的贷款本息。
八、本俣同从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贷款本息费用全部清还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 话: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