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关你问的银行按揭购房担保合同如下
借款人:
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贷款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
负责人: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保证人(开发商):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第一条贷款金额及期限
1、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2、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个月,贷款起止时间预计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贷款实际起止时间自贷款人实际放款日起算;若为分期放款,则自第一个实际放款日起算。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途为:借款人支付其购买坐落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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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房屋的购房款,并该所购房屋为借款人利用贷款购买的第套房产。购房合同号为:。所购房屋总价款:人民币(小写)元。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贷款用途。
第三条贷款利率与计结息
1、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浮动利率方式,浮动周期为个月。即从贷款人实际放款日(若为分笔放款,则从第一个实际放款日)起个月内,按实际放款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浮
%计息。
每满一个浮动周期后,以重新定价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浮%作为下一个浮动周期的适用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贷款利率的,以人民银行公告为准,贷款人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2、计息
按贷款人适用的计息方式计算利息。
3、结息和付息
按月结息和付息,每月的约定还款日为结息日和付息日。
若贷款的最后一期到期日不在结息日和付息日,则该贷款的最后一期到期日为结息日和付息日。
4、罚息
(1)若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还款,就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按照逾期贷款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逾期贷款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2)若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就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照挪用贷款罚息利率按3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