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的担保形式有定金、保证、抵押、留置权、质押五种。
(1)定金。定金是指缔约一方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在订立合同前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的担保形式。
(2)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以自己的名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关系人,向另一方当事人作履行合同的担保的一种方式。保证合同履行的第三人是保证人,被担保履行合同的义务人为被保证人。
(3)抵押。抵押是合同当事人一方用自己或第三方财物为另一方当事人提供清偿债务的权利。
(4)留置。留置是用标的物作为担保的一种形式,根据法律规定,当义务人未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全面履行合同时,权利人有权处置所留置的财物。
(5)质押。质押是当事质押人一方以动产或某种权利作为抵押的一种担保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