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市场交易的供应商(生产厂家)、批发商或零售商,它们必须是市场交易的主体。一些国家机关、行业组织等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时附加不合理条件的行为是一种利用职权的违法行为,这些机关或组织不是市场交易的主体,因而它们的行为不属于附加条件交易行为。再者,搭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的行为是经营者对购买者的纵向控制行为,即供应商对批发商、批发商对零售商、零售商对顾客的控制行为,或者换言之,是卖方对买方的行为。在实践中出现的买方购买商品时附加条件的现象,如某商店在向生产厂家订购某种滞销商品时,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要求供应一定数量的紧俏物品,则不在本法规定的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