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担保合同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工程钢材供应事宜,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
一、货物内容
乙方工程所需各种型号建筑钢材,厂家指定为:安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邯郸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标准为国标钢材。具体型号和数量由乙方提前天告知甲方,以利于甲方备货。
二、交货地点、运输接收人
交货地点:工程
运输:甲方负责组织运输,运费及吊装费由乙方承担;
接收人:乙方指定,职务为钢材接收人,负责钢材的接收和检验。如乙方更换接收人,必须提前两天书面告知甲方。
三、价格及结算方式
价格:本合同钢材价格为不含税的可调价,具体以乙方收到钢材当日《我的钢铁网》(郑州市建筑钢材价格行情)网上的报价为准,税款由乙方承担。甲方在送货时提供具体不含税价格,乙方接手人签字确认。
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合格的税务可抵扣专票、税金由乙方负责缴纳。
结算方式:经协商甲方向乙方提供T,乙方暂不支付相应货款,以每笔钢材清单,自乙方收到后天内付清货款。如果乙方没有在约定期限付款,每延迟一天则按照货物总重量每吨每天支付违约金元。
供货数量:以乙方接收人签字确认的单据为准。
支付方式:乙方以现金或转账支票,甲方不接受银行汇兑。
四、质量验收
线材按斤交货,螺纹钢、圆钢以理论检验交货,产品质量执行国家相关标准。乙方在接受货物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如果乙方接收后天内没有提出异议,视为质量没有问题。如果乙方提出异议,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验收部门进行检验,如果钢材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甲方负责予以退货、换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赔偿给乙方损失。
五、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效力、履行、结算等发生的在一起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供货商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合同,除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七、合同未尽事宜
由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住址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