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元。
(二)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长安平安富贵东方通资产管理计划、平安汇通
星通资本定向投资4号资产管理计划、兴全沈惠中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朱曼
及黄永军。
(三)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2015年4月7日)。据此计算,本次发行价格为7
2.68元/股,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一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一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一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量),由于公司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实施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
增10股,据此本次发行价格相应的调整为3
6.24元/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再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股份价
格、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四)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22,776,676股(按照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
格计算),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
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
发行日期间再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数量将再进行相应调整。
(五)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所有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均自本次发行
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六)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上述是企业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