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6日以后,所有的拆迁办必须改名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并且房屋征收所有实施不允许是开发商,当然除非你自己买地。其他都必须是政府部门执行。拆迁许可证已经不允许使用。房屋征收后在给予开发商,必须是净地出让。
开发商自己买地是你跟他们自行协商,填写正常的买卖合同后,房子和地不是你的了吗?然后再开发。
拆迁方是否需要公示房屋拆迁许可证?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法定情形的,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也就是在新条例实施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在需要征收房屋时,需要向被征收人公示房屋征收决定,而不是旧条例的房屋拆迁许可证。但需要提醒的是,好多项目在2011年以前就已经核发了拆迁许可证,只是一直没有进行拆迁,拆迁许可证经过多次的延期,直到现在才通知拆迁,所以,目前实施的拆迁有的也是有拆迁许可证的。因此,到底是不是有拆迁许可证,需要律师介入后进行一系列的调查取证之后才能知悉,不好一概以2011年的时间点来界定是否一定存在或不存在拆迁许可证。
拆迁许可证认定标准
公房以租赁契约标明的使用性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为准私房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为准
集体土地拆迁分为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和农村建设占用集体土地
宅基地的面积标准近郊区和远郊区人多地少的乡村最高不得超过0.25亩(折合167平方米)其他地区不得超过0.4亩(折合267平方米),1982年以前的宅基地不得超过0.4亩(折合267平方米)
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款房屋拆迁补偿款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款房屋拆迁补偿款(基准地价基准房价)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非住宅房屋认定标准:
(1)被拆迁房屋具有房屋所有权证
(2)被拆迁房屋被认定为非住宅房屋 1(3)有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营业地点为被拆迁房屋
(4)拆迁前被拆迁房屋实际用于生产经营
(5)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出具纳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