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违法犯罪行为,可依法以非法经营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诈骗罪、虚假广告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8项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量刑要看具体情节,要看其行为构成哪几个罪。他所犯的几个罪中,适用哪一个罪名判的刑罚重,就以哪个罪名判,即择重罪惩处。且对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予以从重处罚。
【非法经营罪 】:最高刑罚是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最高刑罚是十五年有期徒刑;
【诈骗罪】:最高刑罚是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虚假广告罪】:最高刑罚是二年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最高刑罚是三年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最高刑罚是十五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