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
( 1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 2 )盗窃金融机构的;
( 3 )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 4 )累犯;
( 5 )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6 )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 7 )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 8 )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另外,根据《解释》第 9 条第1款之规定,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最刑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上就是对团伙偷摩托车判几年的全部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