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再婚公证是指具有涉外业务的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未再登记结婚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而,对于如何开具未再婚证明的情况,一般未再婚公证提供的证明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已出境的应提供护照或者有效旅行证、通行证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证明)。
2.当事人的结婚证明(可由民政部门出具结婚证明书)及离婚证明(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及生效书)或配偶的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人民法院判决书。
3.当事人档案所保管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未再登记结婚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