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有些职工上班算加班,有的只能算值班,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涉及到企业到底要不要支付加班费的问题。
按照加班的性质来看,加班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八小时之外、休息日、法定节日等时间从事生产或工作。通俗地说,就是在国家法定假期里继续干原工作。而值班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日之外担负一定的非生产性的责任,主要是因单位安全、消防、行政等需要,担任单位临时安排或制度安排的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
因此,如果劳动者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或者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则应当认定为加班;而如果不是继续在原来的工作岗位也没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则应当认定为值班。
但是也有特殊情况。在国家法定假期,一些24小时运营的单位,如医院、消防单位等仍然照常有工作人员工作,这些人算加班吗?法律专家认为,24小时运营的机构必然需要一些人,有可能是晚上或节假日必须在工作岗位坚守,它实行的是不定时工时制或者是特殊的工时制,它跟正常的每天白天8小时工时制不一样,只要工时制是经过审批的,经过公示的,员工在劳动合同中也是约定了的,就不管是法定节假日轮上了,还是晚上轮上了,都是不能被认定为加班的。
如果是值班的话,用人单位可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是加班的话,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超时加班应当支付平时工资150%的工资,周末加班要支付平时工资200%的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要支付300%的工资。对于值班费或值班津贴的标准,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中并无明确规定,各地劳动部门一般参照公务员值班费标准。
法律专家建议,用人单位在制定相关规定时,不妨将“加班”和“值班”的区别和待遇标准做出说明,并在节假日安排员工值班时预先解释值班费用发放标准等,从而避免出现劳资纠纷。
加班工资是这样计算的!
职工的加班工资如何支付,法律有明确规定。
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劳动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际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在你加班后,单位按平均基本工资向你支付加班费不符合法律规定,侵犯了你的劳动报酬权,你可以要求公司补够你的加班工资。要提醒的是,加班工资应按月支付,单位将你的加班工资累计到合同到期时再支付,是不合法的。
我想你就国家对医院值班加班正常已经清楚了,希望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