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们与开发商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你们的纠纷属于合同纠纷;
2、你们之间的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应当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3、你们都应当按照《合同法》第60条规定诚实信用的履行相应义务;
4、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交付房子,工程烂尾,致使你们无家可归,显然开发商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
5、依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你可以延期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损失;